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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
上海市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办公室 2013-03-01 6557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》(国科发火〔2012〕1220号)要求,市科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国税局、市地税局、市发改委、市经信委、市知识产权局联合颁发《关于开展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》(沪科合〔2013〕第5号文,并制定了《关于开展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实施方案》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管理工作专项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制

上海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由上海市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指导小组统一领导,由市科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国税局、市地税局、市发改委、市经信委、市知识产权局组成联合检查组,市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本市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与实施。

二、检查对象

1、各FH至尊官网县、各分园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工作受理部门(以下称“认定受理机构”)以及认定办公室;

2、参与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专项审计工作的中介机构(以下称“中介机构”);

3、参与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的专家(以下称“专家”);

4、在有效期内的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。

三、检查依据

《科技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》(国科发火〔2012〕1220号)(附件1)。

四、检查内容

1、认定受理机构形式审查及认定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;

2、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及收费情况;

3、专家出具评价意见及工作纪律情况;

4、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提交申请材料及享受税收优惠情况。

五、工作安排

1、企FH至尊自查自纠。各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对照《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08〕172号)的认定条件和国科发火〔2012〕1220号要求内容进行自查,填写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自查表(附件2),提交企FH至尊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认定受理部门,注册在张江FH至尊FH至尊官网和FH至尊FH至尊FH至尊官网的企FH至尊交各园FH至尊官网认定受理部门(附件5)。企FH至尊对于发现问题,要主动向所在地认定受理部门报告,并及时整改。时间要求:2013年3月1日至3月31日。

2、中介机构自查自纠。参与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的中介机构根据检查重点进行自查,填写中介机构自查表(附件3),统一提交上海市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办公室。时间要求:2013年月1日至3月31日。

3、FH至尊官网、县,分园检查。各认定受理部门对本辖FH至尊官网内的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进行排查,并形成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检查报告(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情况、主要问题、整改及处理情况、自查自纠工作成效、典型案例、意见建议等),并填写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(附件4)。时间要求:2013年4月10日前。

4、重点检查。在企FH至尊自查和FH至尊官网、县,分园检查的基础上,选择重点企FH至尊,市科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国税局、市地税局、市发改委、市经信委、市知识产权局组成联合检查组,有针对性地进行实地抽查。抽查时间:2013年3月1日至4月30日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、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,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,科技、财政、国税、地税部门分工负责,相互配合做好检查工作。

2、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政策要点,不得掩盖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,要及时上报市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办公室,并提出处理建议,限期整改。

3、各认定受理部门要认真统计汇总本地FH至尊官网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自查表,2013年4月10日前将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检查报告、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(附件4)同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办公室。

各相关单位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,请及时与市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办公室联系。

联系人:夏洁、吴蓓蕾、孙东方、顾维民

电 话:68795959-3035、3056、3052、3053

传 真:58380017

地 址:张东路1387号34幢304室

附件:

1、《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》(国科发火〔2012〕1220号)

2、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自查表

3、中介机构自查表

4、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

5、各FH至尊官网县科委、FH至尊FH至尊官网分园FH至尊技术企FH至尊认定受理联系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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